酒駕立扣12分首月 酒駕減少逃逸增多
“只要酒駕,立扣12分”,截至目前,這一針對酒后駕車采取的最新罰則在京已推行1個半月。北京市交管局昨日通報,新罰則實施第一個月(4月整月),酒后駕車、醉酒駕車人數(shù)均比3月略有下降:酒駕司機減少了6.5%,醉駕司機減少了5%。
北京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只喝一杯酒,就有可能暫時失去駕駛資格,重新學習交規(guī),這一針對酒后駕車采取的重罰,使京城酒司機有所忌憚。此外,因醉駕被拘者明顯下降,4月1日至今,571名醉駕司機受到了拘留處罰,比去年同期減少了110人。
酒駕、醉駕雙雙下降,但逃逸、襲警等事件,卻雙雙上升。該負責人表示,酒駕新規(guī)實施后,一線交警發(fā)現(xiàn),試圖逃逸的司機突然增多?!奥酚霾榫茘彛械乃緳C掉頭、倒車,有的干脆直接沖過去,闖卡”。
據(jù)統(tǒng)計,4月1日至今,京城已接連發(fā)生兩起因查處酒駕引發(fā)的襲警事件。上月9日,“最牛查酒交警”、西城交通支隊交警王橫,在德勝門箭樓東側夜查酒駕時,被一輛懸掛軍牌的逃逸奧迪撞倒,左腿骨折;本月15日,同樣的一幕又在馬甸橋上演,海淀交通支隊查酒交警袁聰檢查一輛面包車時,被車內人員打至鼻骨骨折(見本報16日《海淀一交警夜查酒駕遭毆》報道)。
“只是提高了記分標準,逃逸、闖卡、襲警事件就開始上升,如果真設立危險駕駛罪,暴力抗法、襲警事件恐怕還要上漲”,該位負責人說。
觀點 應引入“危害安全罪”
北京市戎聯(lián)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昌松表示,作為提高違法成本的一種方式,酒駕新規(guī)可起到一定的震懾效果。但只提高了記分標準,導致執(zhí)法壓力全部集中到交警身上。根治酒后駕車痼疾,不能單獨依靠交警執(zhí)法,要通過立法形式,提高酒后駕車的違法成本。他建議,關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標準,應引入“危害安全罪”,規(guī)定“一旦醉駕,釀成死亡重大交通事故,可參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處罰?!?/FONT>
“重典”未必有好效果
加大酒后駕車的違法成本,施以“重典”,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交通部法律咨詢專家劉莘提出了質疑。她認為,歐美、日本等國家,雖然通過“重典”達到了遏制酒駕的效果,但中國人歷來崇尚酒文化,如果一味推行提高記分標準、乃至于追究嚴厲刑事責任等“重典”,未必取得如期效果,“這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通過某個嚴重罰則,就立竿見影。主管部門還是應該教育為先,飲酒不開車的社會氛圍、整體駕駛員的素質,都需要時間培養(y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