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為治理“大噸小標” 重新“認證”車輛身份
8月10日,一個普通的日子,但在海南省一些擁有 “大噸小標”車輛的物流企業(yè)和個體車主眼里,卻又不尋常。8月10日是海南省治理超限超載運輸車輛 “百日行動”的最后一天。按照海南省交警總隊的要求, “大噸小標”車輛的車主必須在這一天前主動向屬地車管所申請恢復標準噸位,公安交警部門按照國家發(fā)改委公布的車輛相關技術參數(shù),更正車輛的核定載質量,免費換發(fā)車輛行駛證,并對相應的檔案進行更正。
在記者與當?shù)匚锪髌髽I(yè)的簡單溝通中發(fā)現(xiàn),大家對 “大噸小標”車輛身份的重新 “認證”表示歡迎。因為昔日以少繳費為目的的 “大噸小標”,在燃油稅費改革后已經(jīng)失去了意義,并面臨著 “假超載,真罰款”的窘境。
真實困境
“我們已經(jīng)向車管所申請恢復標準噸位了,希望能盡快更正過來,要不就太吃虧了。”凱龍物流的賴經(jīng)理說,“現(xiàn)在許多運輸企業(yè)都在忙著將原來的‘大噸小標’車輛改回大標。這樣跑運輸時候更合算,也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煩?!?BR>
據(jù)他介紹, “大噸小標”在以前很普遍,例如一款核定載重1.99噸的“乘龍”貨車,改型后比加長 “東風”還長,卻可載20噸貨物; “三菱”貨車核定載重8噸,改裝進口發(fā)動機后可載重30噸。一些大裝載量的貨車,通常都會在隨車文件和行駛證上標注小噸位。因為貨車養(yǎng)路費和過橋過路費過去都是按照標定載重量征收的?!按髧嵭恕避囕v在繳納這些費用時,憑借較小的噸位標注,可盡量少繳費,從而節(jié)省運營成本。
但今年1月1日起實施燃油稅改革后,情況發(fā)生了改變。戴東生是寧波現(xiàn)代物流規(guī)劃研究院物流綜合運輸研究室副主任,據(jù)他介紹,一方面,公路養(yǎng)路費等依據(jù)載質量的收費隨之取消, “大噸小標”車輛逃費的目的被堵死;另一方面,各地車輛超載的治理力度逐漸加大,用 “大噸小標”運貨常常被歸入 “超載”的范疇。
對此,賴經(jīng)理深有感觸。他們有一批貨車實際能夠承載10噸的車輛,但行駛證上僅標為承載1.99噸,為此受罰過多次。 “按標注的小噸位拉貨不掙錢,多拉貨又要罰款,我們也沒辦法啊。”
據(jù)了解,國內各省市已陸續(xù)實行計重收費后,對超限運輸實行加重收費,往往超載10%以內罰款數(shù)百元,30%以內罰款則高達2000~3000元。本想靠 “大噸小標”車輛獲取利潤的企業(yè),如今卻背上了一個巨大的 “包袱”。
如何根除
運輸車輛 “大噸小標”是一個存在多年的老問題,并被認為是當前物流企業(yè)正常運營的 “嚴重障礙”。但治理了多年的問題,為什么總是不能根除呢?
很多時候是物流企業(yè)甘愿 “鋌而走險”。四川達州市萬通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經(jīng)理何斌介紹說: “在四川、重慶等中西部地區(qū), ‘大噸小標’現(xiàn)象很嚴重,也很普遍?,F(xiàn)在貨運市場競爭這么激烈,貨運價格又一直提不上去,你不多拉就掙不到錢。盡管知道超載不好,但為了生存也只能這樣了?!庇谑窃谶@種心理下, “大噸小標”成為掩蓋 “超載”問題的一項手段。
此外,個別公路管理部門執(zhí)法標準不統(tǒng)一也讓 “大噸小標”有空可趁。何斌說: “盡管一些地方實行了計重收費,但在一些地區(qū)只是讓車主把多余的貨物卸掉,而并沒有進一步的措施?!贝鳀|生也認為,由于一些物流企業(yè)運輸路線比較固定,和當?shù)氐膱?zhí)法部門的關系比較密切,對 “大噸小標”超載問題網(wǎng)開一面,這樣也在客觀上縱容了這種行為。
而“大噸小標”之所以滅而不絕,關鍵的原因還是沒打對 “板子”。在治理 “大噸小標”的過程中,主管部門往往只要求車主 “限期整改”,卻忽視了問題真正的制造者——汽車生產廠商。
戴東生認為,許多 “大噸小標”車輛并不是人為自行改裝的,而是在出廠時貨車的高度和長度就已不符合運管部門規(guī)定的標準。由于在以前,核定載重量小的汽車入戶手續(xù)費、養(yǎng)路費、過路費等較少,廠家為促銷往往故意搞 “大噸小標”。比如,某汽車廠生產的一款廂式貨車,廂長都是6.1米,容積也都是32立方米,采用完全相同的底盤、發(fā)動機和變速箱,卻登記 為 兩個目錄 。 目 錄 為“LZ5061XXYLAL”的,載質量標為1.8噸,每立方米容積只能運輸56公斤貨物;目錄為“LZ5101XXYLAL”的,載質量標為4.99噸,每立方米就可以運輸156公斤貨物。山東、河南等地是 “大噸小標”問題比較嚴重的地區(qū)。據(jù)山東濰坊市公路運輸管理處一名工作人員介紹,從他們查獲的“身材”有問題的貨車來看,一些車確實不屬于擅自改裝,而是其貨車外廓尺寸與行駛證標注的不符而已。
燃油稅費改革實施, “大噸小標”失去意義;計重收費實行, “大噸小標”面臨重罰。就這樣, “大噸小標”車輛落進了左右不討好的尷尬。但要使 “大噸小標”徹底退出歷史舞臺,一味封殺并不是辦法。尤其對于那些被生產商忽悠,購買 “大噸小標”車輛的企業(yè)和車主來說,如何使企業(yè)走上正常運營的道路才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海南省引導 “大噸小標”車輛恢復標準噸位的做法,在其他省市也在實施。雖然一定程度上對問題有所緩解,但要完全解決還需要更大范圍的“動作”。為此,中國物流與采購聯(lián)合會提出,由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牽頭,組織商用車輛生產廠商,對全國各類“大噸小標”商用車輛在用目錄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對同一車型統(tǒng)一按已批準的最高載質量重新核定和修改目錄;請公安部車輛管理部門統(tǒng)一辦理更換行駛證,把重新核定的載質量作為檢查的依據(jù)。同時,考慮到這項工作的復雜性,建議在過渡期內,由生產廠商提出,工信部審核,在行駛證未變更前據(jù)實發(fā)放臨時變更證書。
“大噸小標”已成為當前亟待解決的難題,任何措施的出臺都還需要協(xié)同考慮,如何使問題解決而又不必讓企業(yè)付出巨額代價才是最好的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