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惡劣天氣江蘇高速公路可分四級進行交通管制
記者近日從江蘇省交通廳獲悉,日前,江蘇省公安廳、省交通廳、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下發(fā)《惡劣天氣條件下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工作規(guī)范(試行)》,明確提出高速公路遇有大霧、冰雪、大風等惡劣天氣,在采取其他措施難以保證交通安全時,管理部門可以對高速公路交通分四級進行交通管制,一般不實行全線封閉管制。
遇有大霧、沙塵暴、暴雨等能見度不足30米,或高速公路某路段全線結(jié)冰,或高速公路跨江大橋側(cè)風風力超過10級時,均實行特級管制。遇有大霧、沙塵暴、暴雨等能見度在100米以上200米以下時,或正在下雪但路段(橋面)尚未積雪、結(jié)冰時,或高速公路跨江大橋側(cè)風平均風力為6級時,實行三級管制。路面能見度在50米以上100米以下,路段(橋面)積雪尚未結(jié)冰,或高速公路跨江大橋側(cè)風平均風力為7級至8級時,實行二級管制。路面能見度在30米以上50米以下時,高速公路部分路段(橋面)結(jié)冰,或高速公路跨江大橋側(cè)風風力為9級至10級時,實行一級管制。
高速公路實行二級以上管制或過江大橋?qū)嵭腥壱陨瞎苤茣r,禁止危險品運輸車輛駛?cè)?。高速公路實行一級以上管制或過江大橋?qū)嵭卸壱陨瞎苤茣r,禁止大型客車駛?cè)?。高速公路實施等級交通管制時,主管部門要采取交通誘導(dǎo)、控制駛?cè)?、主線分流、多點分流、間隔放行、主線滯留、帶道通行、尾部警戒等多種交通組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