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guī)定下發(fā) 交通部明年每季度公布一次油耗準入車型
日前,交通運輸部辦公廳下發(fā)《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檢測和準入管理暫行辦法》,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征求意見的截止日期為11月10日。
文件規(guī)定,擬進入道路運輸市場的車輛(包括國產(chǎn)和進口車輛),都要接受交通部有關機構的燃料消耗量檢測和準入管理;不符合交通行業(yè)標準《營運客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測量方法》(JT 711)和《營運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測量方法》(JT 719)要求的車輛,不得進入道路運輸市場;交通部將原則上每季度向社會發(fā)布一次《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準入車型表》和符合資格的車輛燃料消耗量檢測機構名單;不符合油耗標準要求或者未列入油耗準入車型表的運營車輛,不得配發(fā)《道路運輸證》。
據(jù)悉,該辦法計劃于明年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