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管局:貨掛未貼車身反光標車主將受罰
從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獲悉,辦理注冊登記的所有貨車和掛車應當按要求粘貼車身反光標識,對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11月起將依法進行處罰。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長李江平指出,目前在用的貨車和掛車有很多都存在車身反光標識和安裝側面及后下部防護裝置不合格的問題,容易造成追尾碰撞且后果嚴重,是當前嚴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之一。
自今年11月1日起,載貨汽車、掛車未按規(guī)定安裝側面及后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光標識的,交通管理部門將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